为了寻找致富路,越来越多的农民把目光投向特种种植,有的甚至投下大本钱。然而,投资特种种植对于农民来说关系重大,一旦失败,损失惨重。近期,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及各市消协不断接到农民在特种种植方面上当受骗的投诉。经过分析,山东省消协归纳出特种种植存在的主要骗人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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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式一:买了种子,无人收购。一些公司或个人宣称经营的特种收益颇丰,勾画了一幅快速致富的蓝图。有农民花了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买回药材种子进行种植,两个多月没有长出苗来;有的是与公司签订了收购合同,但到了收购季节再去找公司时却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还有的农民拿出合同与公司理论时发现,合同上的条款与公司当初的宣传、解释大相径庭。
招式二:虚假宣传,找人当“托”。一些公司所推广的植物多为人们不熟悉、不了解。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这些公司会找名人为其作秀,夸大宣传该植物的好处,或找种过的人宣传该植物的销路有多广,种植前景有多广阔。为了骗取信任,一些公司还刊登有名、有姓、有地址的成功致富事例,并附一二封感谢信,鼓动大家引种该植物,其实这些成功致富事例大多子虚乌有。
招式三:“甜枣”引路,诱人上钩。为了让更多的人相信、参与特种种植,一些公司故意培植几户,让前期投资种植有收益的人为后期投资者做示范。最初种植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会按合同回收,并及时付钱给种植户,成为公司的活广告,从而吸引更多的种植者。随着种植户越来越多,公司便开始倒种,即将收购回来的产品再以高价卖给后面的种植者,中间赚取差价,后期投资者种出来的产品,公司拖着不收购,或以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收购。
招式四:合同弄鬼,虚晃一枪。为了骗取种植户的信任,一些公司与种植户签订回收合同,规定种植户种出的产品只能卖给该公司,不得卖给他人,一旦公司发现种植户将产品卖给他人,将依法追究种植户的责任。这一规定让种植户深信公司会收购他们的产品,却对公司如果违约不收购种植户的产品没有任何限制。还有的公司在与种植户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而实际上能达到该要求的产品很少,但在签合同时却称“基本上都能达到合同要求”,使种植户认为自己的产品不好是技术上的问题。有的公司提供的明明是多年生植物,却只与种植户签订一年的合同,一年之后就不再续签了,使种植户有苦没处说。
招式五:说明详细,埋下伏笔。为了让种植户放心,在售种后,一些公司会给种植户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在宣传时一再强调该植物易种、易活、好管理,并在公司显眼的地方摆上一些植物生长各个时期的样品,宣称只要按照种植说明种植,肯定会高产。当种植户种出的植物不合要求与公司理论时,公司会说种植户不是按种植说明进行管理,或提出肥料不足、阳光不充足、水分不够、土地不符合要求等让种植户无法辩解的借口,最后种植户只能自认倒霉。
招式六:模棱两可,规避责任。种植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便会与公司交涉,要求赔偿损失。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一些公司在一年合同期满后,既不与种植户续签收购合同也不与种植户解除种植关系,而是告诉种植户“你继续种吧,种出来的我们还收,如果你不与公司合作,对你是不利的,我们不怕告”,这让那些还没挣回本钱的农民只能继续种植。
针对以上问题,为了避免更多的农民上当受骗,山东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引种稀有植物要慎重,当心上当受骗。具体建议如下:
●不要盲目相信引种植物的宣传材料。特别是对于一些投资较大,宣称回报率高的植物,一定要谨慎。如果当地没有该植物品种,种植户在选择之前,要考虑这些植物是否适合当地种植,种植出来有没有市场。如果对方宣称是易繁殖存活的植物,收益又高,却要投入大笔钱去引种,须提防其中有诈。
●多请教专家。要引种一种新的植物,最好到有关科研单位向专家请教,请他们帮忙把关。同时,自己也要多查阅一些资料,在投资时一定要多方考察,仔细斟酌。
●调查公司的信誉度。最好让公司提供一下产品的去处,并亲自到加工地点考察,看公司是否有实力,是否证照齐全,公司规模、人员及资金情况如何。如果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给种植户提供这方面的信息,种植户就要小心了。
●要防止骗子公司。一些地方出现非当地人员租来房子经销种子和推广技术的情况,他们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特别要注意在车站、码头、旅社中挂大牌子,供种及回收产品的骗子。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维权意识。凡是有供求关系的应当订立协议(合同),开具票据凭证,以便今后发生纠纷,持凭证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机关投诉、申诉。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对自己不利的地方要大胆地提出修改。最好请律师帮忙看看是否有漏洞,如果有必要,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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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消除投机心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种产业、一种经济都不可能在人为的鼓噪下提前成熟,因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面对特种种植公司诱人的广告宣传,应保持一颗平常心,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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