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的50家黄酒生产企业的50种产品,合格32种。在评选出的8个优质品牌中,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古越龙山”绍兴加饭酒、东风绍兴酒有限公司的“会稽山”加饭酒、浙江塔牌绍兴酒厂的“塔牌”加饭酒、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汾湖”嘉善花雕五年陈和嘉兴酿造总公司的“贤湖亭”优级黄酒名列其中。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黄酒质量普遍较好,不合格产品均为小型企业生产。有13种产品违规添加甜味剂,6种产品的标签上未标明质量等级,5种产品名称不规范,两种产品的感官、酒精度等多项指标同时不合格。
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吴江市盛丰酒业有限公司的“鹤栖”特加饭酒和长日酿酒有限公司的“欢众”加饭酒问题尤为严重,有关部门已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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