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年底,接到安徽省宿州市***一个开发公司的业务函,称年底要发福利,需5017条云丝被,规格是180*220cm,请我司同他们联系。我即同该联系人通了电话,并报了价格,并提出要先付定金30%,余款带款提货,对方一口答应,要我们带样订合同去。 为了抓紧时间我们连夜乘车前往,第二天8点左右我和助手来到了该公司办公室,一个姓李的总经理接待了我们,寒暄后切入正题,他看了我们的样品听了我的报价说:"这样吧我将这向局长汇报一下,你们先去街上转转,待会儿我打电话给你"。我们只好听他安排,在衔上转了约一个小时,近11点时李总打电话叫我们去。到了办公室,李总说局长答应了,就按这个价,并说下午签合同,先打30%定金,其余带款提货,定金待合同签好后给我们带走。,这时李总说:"这样吧为了使这业务顺利,我想待会儿邀请一下局长书记矿长等领导,由你们出面中午聚聚,喝一杯酒"。听了这话我当时纳闷了,细想,作为一个业务单位到了吃饭时间一般都是主请客,哪怕是快餐,哪有要客人请客之理?况且我也是以副总的身份来的,再一想双方都初次接触就轻而易举放心让几万元定金带走?莫非其中有诈?想到这里,我对李总说:你的建议很好,不过按照商业规矩在业务成功前我一般不接触你的客户,出于你的业务活动需要事成之后我再给每条5元的好处费给你,你看怎样?。听到这里李总点头说,行,那就这样,中午免了,下午两点你们过来订合同吧。下午两点我们准时前往,该公司大门紧闭,过了半小时,李总还没来,我用手机连呼三次未回,后来我借用了他隔壁办公室电话连呼两次回电了,一听是我便说,我现在矿上谈被子之事,你们先回去吧,下星期一我们带定金来你厂。 无巧不成书,当晚回南京的火车上同车厢内有一个广东人一个浙江人也在向旅客们诉说在宿州被骗的遭遇,除了被骗吃外还被骗东西。值得庆幸的是我免遭一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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